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性侵敘難民兒童 土國男子被判108年

土耳其南方的尼濟普市(Nizip)法院判處一名性侵至少8名敘利亞難民兒童的土國男子,108年徒刑。

土國多安通訊社(Dogan news agency)今天(4日)報導,這名遭判處重刑的土國男子,今年29歲,名字僅獲知為艾爾達.伊(Erdal E),他是土國和敘利亞邊界加濟安泰普省(Gaziantep)尼濟普難民營的清潔人員。

多安通訊社報導,艾爾達.伊在難民營內,以1.5到5里拉(lira)不等金額,引誘至少8名敘利亞兒童到廁所內加以性侵,法院以此判他有罪,入獄108年。

艾爾達.伊的辯護律師表示,艾爾達.伊先前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,才向警方認罪,因此要求將他無罪釋放。

但是尼濟普市法院的法官駁回辯護律師的要求,判處艾爾達.伊隔間108年徒刑,不過,這樣的刑期還不到檢察官求刑289年的一半。

輕隔間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性侵敘難民兒童-土國男子被判108年-134900889.html


6125C77F6C0C8826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隔間 輕隔間
    全站熱搜

    tcxx4zk37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